各位外派学习、进城学习、下乡支教教师:
根据《安吉县外派学习、进城学习和巡回支教人员管理办法》(安教发〔2007〕63号)和《关于外派学习、进城学习和支教人员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安教发〔2007〕113号)文件精神及教育局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开展外派学习、进城学习、下乡支教人员的考核,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1.学习与工作态度、履行职业道德情况;出勤到岗与遵章守纪表现。
2.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情况,根据规定要求完成听课、开课等学习或支教任务情况及实际支教或学习质量、效果。
3.书面材料完成情况及质量,主要包括:工作日志,教学论文,典型的教学设计、案例、反思、体会文章,学习或支教总结,备课、听课笔记(学期结束时分类进行装订汇总,列出材料目录,具体材料作为附件)。
4.对学习和支教工作的支持度、参与的积极性,经验与成果的总结、推广情况等(博客及其他媒体上公开发表的相关文章、学习和支教期间获得的教育部门认可的相关教育教学成果等)。
二、考核形式
1.自评。本人对自己一学期来学习、工作表现的自我评价。
2.接受学校考核。由接受学校根据每位学习、支教人员实际学习和工作中在考核内容1、2两方面的具体表现给予评定。
3.考核组考核。由研训中心培训处在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人员进行专项考核,主要根据学员在考核内容2、3、4方面的具体情况,通过上交的书面材料、实地考察、综合了解和其他途径获得的信息进行评分。
三、考核分值及标准
考核分值满分100分,其中:
1.自评:分值10分,由本人对照要求实事求是打分。四项内容总体完成量、质优秀得9-10分,良好得8-9分,一般得7-8分,较差得7分以下。
2.接受学校考核:分值30分,考核内容1、 2各占15分。两项内容履行量、质优秀得27-30分,良好得24-27分,一般得21-24分,较差得21分以下。
3.考核组考核中:分值60分,考核内容2、3、4各占20分。每项内容完成量、质优秀得18-20分,良好得16-18分,一般得14-16分,较差得14分以下。
四、考核等第
根据考核得分划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其中优秀20%左右,不合格控制在5%以内。
根据考核结果给予适当奖励。
五、其它
1.活动日志记录至1月11日止。
2.请全体外派学习、进城学习和支教人员于1月15日前完成学习或支教总结连同考核所需的其他书面材料一并上交至研训中心培训处。
3.学习与支教时间原则上至本学期结束,具体离校时间及要求由接受学校决定。
安吉县教育局教育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八日